关于对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公告
为统一规范我市劳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市人民*府决定:自年4月1日起,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招聘、求职务工者一律集中到乌苏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求职应聘。对八十四户乡*府、西大沟路口等自发形成的零星劳务市场将依法取缔,否则相关执法部门将对用人单位给予处罚。
一、交易地点:乌苏市物流园区塔城路延伸段南二路北侧乌苏市人力资源市场。
二、优惠*策:
1、符合相关条件的求职人员可申请公寓楼。
2、外来务工人员到市场交易的可提供免费早餐、免费公交车。
3、有培训意愿者都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联系
特此公告。
乌苏市人民*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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