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委、地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塔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各单位(部门)及*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委、地委及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监督举报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塔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将认真受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塔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塔城市监察委员会
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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