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放寒假啦!
重要的事说三遍!
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放寒假啦!
各中小学校:
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完成和使广大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期时间
幼儿园放假时间为年1月1日;小学1月12日;中学1月15日。
二、开学时间
年春季开学时间:幼儿园年3月1日;小学2月26日;中学2月23日高三年级可提前一周开学。请各单位根据开学时间提前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三、学期结束工作
1、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应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保证按国家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放假、开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市教科局审批后方可。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塔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的必要休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补习。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教科局将设置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制止有偿家教现象。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材料,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册。
4、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加强爱国卫生教育和预防各类传染病知识教育,法制教育、防骗意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同时放假前做好致家长一封信工作,加强家庭教育,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快乐中参与活动、快乐中增长知识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中小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做好各级安全预案,各校主要领导确保通讯畅通,安排好值班守护工作的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需对本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并将寒假假期安排计划与安全值班情况一并于12月28日前上报*工科朱秀荣老师处。
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年12月4日
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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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水永编审:热黑曼金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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