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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上海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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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为了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市民交通出行顺畅有序,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近期部分案例如下↓

年9月15日7时36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市一路罗溪路,对违法当事人吕某某实施“逆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5日11时19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沈杜公路昌林路,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实施“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按照规定安装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5日8时21分,闵行公安民警在莲花南路银都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逆行”(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5日8时7分,浦东公安民警在张杨路南泉北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某某实施“闯禁令”(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6日8时8分,松江公安民警在泗陈公路沪松公路,对违法当事人范某某实施“不按信号灯行驶”(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6号7时52分,普陀公安民警在光新路中山北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某某实施“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6日9时54分,奉贤公安民警在海农公路民乐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周某某实施“不按信号灯通行”(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6日7时49分,闵行公安民警在立跃路出浦星公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韩某某实施“违法载物”(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6日14时42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沪星路七莘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许某某实施“违法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年9月16日16时38分,嘉定公安民警在沪宜公路塔城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欧某某实施“违法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年9月16日11时47分,青浦公安民警在大盈路襄臣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林某某实施“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年9月17日10时4分,长宁公安民警在仙霞路水城路西处,对违法当事人钟某某实施“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先予扣留非机动车。

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编辑:周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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