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塔城地区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交通秩序净化行动严管措施,全力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对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1、7月12日中午14时47分许,裕民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线巡逻执勤时,对一辆新GD号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4人,超员5人。
2、7月6日清晨6时许,裕民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线新地乡路段执勤时,一辆新GD号轻型普通货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时发现这辆核载5人的轻型普通货车,实载9人(含车斗内载4人),属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7月7日5时许,裕民交警大队民警在Z线巡逻执勤时,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1人,超员6人。
4、7月7日6时许,裕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再次查获一起超员违法行为,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
5、7月16日19时19分许,牛**·叶****(男,身份证号:******)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GR0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塔城地区乌苏市海河东路路段时,被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核实盘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牛**·叶****涉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对其现场进行处罚。
6、7月12日6时08许,王**(男,身份证号:******)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DF2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塔城地区乌苏市甘河子镇三道场子村2千米路段时,被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核实盘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1人),王**涉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对其现场进行处罚。
7、7月12日7时06许,包*(男,身份证号:65419******,现住址:乌苏市甘河子镇)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GV21**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塔城地区乌苏市甘河子镇大树庄子村2千米路段时,被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核实盘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包*涉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对其现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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