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塔城市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坚持*的路线、方针和*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塔城地区户籍;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2月20日至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6、中专及以上(不含高中),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两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适当放宽至42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年2月20日-年3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自行在塔城市*府网下载打印《年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地点、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左公路市委*校东侧院内)。
联系-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年3月13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命题)。
3、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的公布:在塔城市*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公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考官随机抽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录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
*审工作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填写《年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审表》。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6元。其中:工资.95元,社会保险.65元(单位缴纳.63元,个人缴纳.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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