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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召开年第八次常委扩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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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50个空缺岗位补录点击获取职位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补录工作按照《简章点击获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参加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考生。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含未参加)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采取适当调整放宽部分无人报考或空缺岗位资格条件,考生自愿报名选岗,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相关要求1、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2、加分和排名。原报考地区级、县市级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点击获取》要求对笔试成绩加分后重新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扣除加分,重新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补录,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已加分的,报考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享受此项加分,笔试成绩中扣除加分后重新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值为20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二、补录程序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点击获取职位表(见附件1、2)在塔城地区*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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