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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成立塔城地区鹏辉恒星明德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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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个人提出申请,通过组织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提交地区人社局*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拟批准成立塔城地区鹏辉职业培训学校、塔城地区恒星职业培训学校、塔城地区明德职业培训学校三所学校办学资质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塔城地区鹏辉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邵高阳,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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