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额敏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额敏县委、人民*府同意,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名学前和中小学阶段特岗教师,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自主招聘特岗计划:学前教师10名,小学教师80名,初中教师30名,高中教师40名。
(二)招聘对象
35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内地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治条件。把*治合格作为教师招聘考核的首要标准,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讲*治、守规矩,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坚定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普通话水平。把能否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为教师招聘考核的重要指标。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条件。幼儿园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条件。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没有教师资格证书,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取得将解除聘用关系。
5、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详见《*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在近3年教师招聘中,已被录取但未报到或报到上岗后中途离职,以及办理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现役*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受*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等程序进行,采取本地招聘和赴内地院校招聘两种途径开展,赴内地院校招聘事宜另行安排,本地招聘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可自行从*额敏县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