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人口生育水平的变化与发展
孙萍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基础教育部新疆乌鲁木齐)
摘要:文章用反映育龄妇女生育率指标来分析新疆人口生育现状和生育水平的主要变化趋势。根据“四普”“五普”“六普”的人口数据,分析了新疆妇女的生育观现状及变动特点、城乡之间的生育水平比较及影响妇女生育水平的因素。得出了新疆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从20世纪90年代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年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根本性改变。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逐年下降,出生孩次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妇女就业程度较高、受文化教育程度较高的地区,生育水平较低。
关键词:新疆;人口;生育水平;发展;变化
生育是人口自然变动的基本因素,是保证人类自然更替、人口再生产的根本、是人口增长或减少的关键。生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未来的人口规模和结构。因此,对人口的生育水平进行控制,就基本上控制了人口的发展趋势。
描述人口生育水平的指标主要有出生率和生育率两类指标。出生率是指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间的相互关系,生育率是指出生人数与育龄妇女之间的关系。由于育龄妇女(15—49)才有可能生育,因而出生人数与育龄妇女人数有直接依存关系。出生率并不是一个精确的生育水平度量指标[1],它只能提供一些有关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化的粗糙的信息,而生育率由于消除了性别和年龄构成的影响,其对人口生育水平的描述就比出生率更为精确和真实。鉴于上述原因,我们主要用反映育龄妇女生育率的指标来分析新疆人口生育现状和生育水平的变化趋势,认识人口生育水平对人口发展的影响,进而为人口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一、育龄妇女的生育现状及变动特点
20世纪90年代是新疆人口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10年。随着全国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新疆在经济落后、生育政策相对宽松的情况下,育龄妇女生育率也有了较大的下降,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并有效地缓解了过快增长人口对经济、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
(一)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显著变化
人口出生率是指某人口年内出生人数与该人口年平均人数之比,通常用千分数表示,表明每千人口中的出生人数。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以年为时间计量单位,某地人口出生人数减去死亡人数之差与该人口年平均人口之比,通常用千分数表示。
20世纪90年代,新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逐步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根本性转变。人口出生率由年的17.57‰,再到年的14.85‰、年的15.84‰,分别下降了2.72、1.7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年的12.17‰下降到年的10.71‰、年的10.92‰,分别下降了1.46、1.25个千分点。
图1新疆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
(二)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逐年下降
在描述育龄妇女生育水平时,通常使用一般生育率、年龄别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和终身生育率等指标[2]。一般生育率是指某年平均每名育龄妇女生育了子女数;年龄别生育率是指每年年龄组育龄妇女平均每千人生育的子女数,年龄别可以是一岁一组,也可以是几岁一组,常用的是五岁一组;总和生育率是指假定一批妇女按照某年的年龄别生育率度过整个育龄期,平均每个育龄妇女所生育的子女数量;终身生育率是指一批同龄妇女平均一生实际生育的孩子数量。一般生育率计算方法简单,但易受育龄妇女年龄结构的影响;总和生育率反映一个假想妇女队列的生育经历,计算所需数据量大,但其不受育龄妇女年龄结构的影响,是一个标准化的生育率度量指标;终身生育率虽然能反映妇女的实际生育水平,但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才能计算得出,且极难获取。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年总和生育率为1.53左右,比第五次总和生育率的2.01下降了0.47,相当于每年育龄妇女减少生育0.47个孩子。这说明,从“五普”到“六普”之间,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已进入较低的生育水平时期。
为了进一步分析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的原因,我们引入分孩次总和生育率[3]这一指标。分孩次总和生育率是指15—49岁的育龄妇女,按出生的孩次分别计算分年龄分孩次生育率,把各孩次别的分年龄别生育率相加便可得到孩次的总和生育率。对比“六普”“五普”“四普”的数据可以看出,二孩总和生育率由“四普”的0.61下降至年“五普”时的0.51,再降至年“六普”的0.49;三孩及以上总和生育率由年“四普”的1.71急剧下降至年“五普”时的0.34,再到年“六普”的0.23。20年来,新疆妇女总和生育率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三孩及以上孩次别总和生育率快速下降,这标志着经过多年的努力,新疆政策使多孩出生已降至很低的水平,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三)育龄妇女生育模式已转化为计划控制型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新疆妇女的生育模式反映出以下特点:
1.15—18岁年龄组生育率大幅度下降,累计生育率为20.84‰,比年“四普”时的82‰和年“五普”时的24.3‰,分别下降了61.16个千分点和3.46个千分点,表明随着生育宣传工作的逐步深入和学生升学率的逐年提高,原来比较严重的早婚早育现象已得到非常有效的遏制。
2.20岁以后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上升平缓,虽然到26岁达到最高值,峰值生育率也只为.14‰,与年“五普”相比,峰值年龄推迟了1岁,峰值生育率也下降了68.个千分点。
3.生育年龄比较集中,从育龄期的低年龄(15岁)开始,累计生育率达到总和生育率90%时为39岁,比年“五普”时的32岁上升了7岁,年龄别生育率超过50‰的仅有20岁到32岁11个年龄组,比年“五普”时的12个少了一个年龄组,比年“四普”时的22个少了9个年龄组,表明经过多年大力推行计划生育,育龄妇女的生育周期已大大缩短。
4.妇女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呈现低窄型。生育率曲线已经由年“四普”时的“高而宽”的自然模式明显转化为年“五普”及年“六普”的“低而窄”的有计划生育模式曲线。
表1年“五普”与年“六普”新疆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单位:‰
资料来源:文献[4][5][6]
图2“四普”“五普”“六普”生育模式曲线
由图2可见,与“五普”和“四普”相比,“六普”生育曲线变得更“低”,但稍微有点变“宽”。表1也显示,新疆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峰值年龄继续推迟,峰值生育率继续下降。另外,生育年龄变得较为分散。“六普”的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30岁以前除16岁外所有年龄都低于“五普”,但30岁以后所有年龄的生育率都高于“五普”。由此可见,新疆妇女的生育模式已从过去的早、密、多的自然生育类型转化为目前的晚、稀、少的计划控制类型。
(四)出生孩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出生孩次构成是指当年出生的活产婴儿总数中,第一孩、第二孩和多孩(三孩及以上)出生婴儿占当年出生婴儿总数的百分比,习惯称为孩次率。通过分析出生的孩次构成,可以直观地反映人口生育水平。
通常来说,出生中的一孩率越高,多孩率越低,就表明该地区生育水平越低。反之,则表明该地区生育水平越高。从表2中可以看出,年“五普”时新疆出生孩次构成情况为:一孩率为57.4%,二孩次率为25.72%,多孩次率为16.81%。年“六普”时,新疆的出生孩次率为:一孩次率为53.62%,二孩次率为31.77%,多孩次率为14.61%。与“五普”相比,一孩次率下降了3.78个百分点、二孩次率上升6.05个百分点、多孩次率下降了2.2个百分点。
表2“四普”“五普”“六普”新疆和全国孩次的生育状况
资料来源:文献[4][5][6]
二、城乡之间的生育水平比较分析
生育水平高低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文化教育普及、妇女就业程度高的地区,生育水平就低一些[7];反之,就高一些。新疆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普及程度、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因此,分别观察和分析城乡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就显得极为必要。
从年“五普”和年“六普”的生育资料可以看出,10年间新疆城乡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下降。年“五普”时新疆城市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48.27‰,总和生育率为1.38,镇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62.87‰,总和生育率为1.80,乡村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78.35‰,总和生育率为2.31。到年“六普”时,新疆城市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29.24‰,总和生育率为1.05,与“五普”生育率相比有大幅下降;镇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34.99‰,总和生育率为1.29,与“五普”时相比,一般生育率下降27.88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下降0.51;乡村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55.74‰,总和生育率为1.81,与“五普”相比,一般生育率下降22.61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下降了0.5。(见图3)
图3“五普”与“六普”新疆城市、镇、乡村总和生育率
资料来源:同表1
表3新疆“五普”“六普”市、镇、乡村年龄别生育率单位:‰
资料来源:文献[4][5][6]
城镇育龄妇女30岁以前各年龄组生育率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30岁以后各年龄组的生育率持续增长。究其原因,近年来随着城镇经济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人们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推迟生育的育龄夫妇越来越多。
乡村育龄妇女生育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低年龄组生育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表明早婚、早育现象有了更进一步的好转,新型的婚育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其次,高生育水平维持的时间还在缩短,“五普”时年龄组生育率在‰—‰有2个,而“六普”时年龄组生育率只有2个在‰—‰,其他均低于‰。
综上所述,新疆乡村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尽管仍然较高,但其生育模式已明显由过去的早、密、多的自然生育模式转化为目前的晚、稀、少的计划控制类型,并且对新疆人口总体生育水平和下降贡献也最大。
三、影响妇女生育水平的因素分析
影响人口生育的因素很多,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育龄妇女生育水平不仅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生育观念,还取决于育龄妇女本身的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职业构成以及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8]等。
(一)经济因素是影响妇女生育水平的最基本因素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传统的农业劳动占很大比重的地方,劳动力的多寡往往成为家庭能否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由于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每年国家用于对子女的培养费用低廉,因而人们多生孩子的愿望十分强烈。但是,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在紧跟改革开放步伐、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健全的经济发达地区,人们的需求层次和内容也在不断拓展和深化,已不仅满足于吃饱穿暧的基本需求,而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改善。因此,家庭的各项开支也相应增大。这些地方的家长为了使子女今后能更好地立足于激烈竞争的社会之中,更加注重对子女的全面培养,每个家庭抚养子女的成本也相应地大大增加,少生孩子甚至不生孩子已经逐渐成为一部分家庭自觉自动的选择。
从“六普”提供的生育资料来看,由于新疆各地、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显示出的生育水平差异较大。从表4中可以看出,南疆4地州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其生育水平却相对较高,总和生育在1.60—1.86之间;克拉玛依的经济发展水平远高于全疆其他地区,其生育水平也最低,总和生育率只有0.99;经济发展水平仅次于克拉玛依的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其总和生育率在1.02—1.69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为中等地区的,包括伊犁州、哈密、塔城和阿勒泰等地区的生育水平也处于中间水平,总和生育率在1.16—1.61之间;但吐鲁番虽然也属于全疆中等发展地区,总和生育率却高达2.14,可能与当地的生育观念有关。
表4年新疆各地(州、市)人均GDP、妇女总和生育率
资料来源:文献[6][9]
(二)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妇女生育水平的决定因素
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与生育子女数量成反向变动[9]。一是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教育所需的时间便越长,因而延迟其初婚和初育年龄进而影响其生育水平;二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妇女容易接受新的生育观念和生活方式,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更容易接受。
从历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可以看出,新疆育龄妇女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者占22.18%,而全国这一比例为16.07%,说明全疆育龄妇女的文化程度较低。见表5,妇女平均产子女数差异非常明显: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妇女平均活产子女为2个以上,初中为1个,高中为0.81个,大专为0.81个,大学为0.57个,研究生为0.49个。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基本保持较低的水平,体现了妇女受教育程度对育龄妇女生育影响的绝对性。
表5“六普”新疆不同文化程度妇女生育的情况
资料来源:文献[6]
图5“六普”新疆不同受教育程度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
资料来源:同表5
(三)职业是影响妇女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
从事不同职业的妇女由于受各自不同的生产方式的影响,生育水平也有着很大的差异[7][8]。表6可见新疆与全国15—64妇女分职业平均活产子女数的平均水平相差不大。年,新疆妇女中从事第一产业的生育水平最高,平均活产子女数也最高,为1.81个。从事其他职业的妇女差异不大,均为1个左右。
表6“六普”新疆和全国15-64岁妇女分职业平均活产子女数
(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执行情况对生育水平的影响
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人口可持续发展,调整人口合理的均衡结构,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一系稳定新疆人口发展的政策,已基本形成以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南疆三地州农村计生家庭特殊奖励制度和升学加分政策、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为主体,各地、各部门制定出台的计生奖励优惠优先政策为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年以来新疆育龄妇女生育率大幅度下降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生育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生育妇女的工作参与率的提高及生育观念的改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关系极大。今后我们更应将人口工作当作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社会共同关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只有这样,人口才能可持续发展,为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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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6--07
收稿日期:-11-16
基金项目:新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人口变动趋势与预测研究”(BRK)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孙萍(-),女,新疆乌鲁木齐人,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基础教育部教授,研究方向:应用数学、创业教育。
(责任编辑:代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