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只有我们都安全、有序行车,交通秩序才能得到保证;只有我们都守法、依规,交通安全才能得到保障。今日,将继续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年6月6日12时46分,李某驾驶牌号为新G19X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塔城地区塔城市省道线(巴克图口岸—额敏—托里—塔岔口)21千米处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2、年9月23日19时0分,陆某驾驶牌号为新B39XXX的大型货车行驶至塔城地区塔城市省道线(巴克图口岸—额敏—托里—塔岔口)8千米处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3、年10月2日17时11分,王某驾驶牌号为新A31XXX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塔城地区塔城市省道线(巴克图口岸—额敏—托里—塔岔口)32千米收费站附近,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4、年10月12日17时44分,佟某驾驶牌号为新GL6XXX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塔城地区塔城市省道线(巴克图口岸—额敏—托里—塔岔口)11千米处实施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5、年10月17日2时0分,叶某驾驶牌号为新G05XXX的普通低速货车行驶至塔城地区塔城市也门公社附近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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