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理一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年05月20日23时许,孙**(男,汉族,身份证号:******)驾驶一辆号牌为新G**号轻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塔城地区乌苏市海河东路路段时,被乌苏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检结果为31mg/mL,孙**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现场采取行*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