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常识 »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TUhjnbcbe - 2021/2/7 4:16:00

国家助学金*策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策。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元。

国家免学费资助*策

资助对象:国家和自治区对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城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资助标准:平均按每生每年元的标准资助,具体按各专业收费标准资助。

自治区免住宿、教材费*策

资助对象:在国家现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策和免学费*策基础上,由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免除生源为南疆四地州和其他23个边境县和贫困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技工)的住宿费和教材费。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元(其中住宿费元,教材费元)。

23个边境县、贫困县:

博州:温泉县、博乐市;

昌吉州: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伊犁州: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尼勒克县;

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塔城市、额敏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哈巴河县、布尔津县、阿勒泰市、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

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哈密市

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克州、和田、喀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