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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全力打造公安机关户*管理“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升级版”,实现“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快捷、便民更高效、居民更满意”,塔城市公安局推出户籍“放管服”改革18条措施。
1、市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市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时,持有关凭证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无需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2、全面设立市集体户户口。对在实际居住地暂无自有房屋(含租赁房屋、房屋拆迁或出售等)、婚姻关系变化、家庭矛盾、刑满释放等原因无法正常落户,且有需求办理家庭户登记的人员,按照“一街(乡、镇)一户,一户一号,集中管理,方便居民”原则,设立“市集体户户口”,实行集中登记家庭式管理。
3、全面推进无户人员落户工作。工作中发现或本人申请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公安机关一律受理核查,核查属实的,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4、全面下放行*审批权限。除公安厅规定由市级公安机关核准的事项外,其他户籍业务审批权限一律下放到各派出所。
5、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塔城市公安局户籍窗口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居民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第一时间受理、解答居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难题。
6、缩短户籍业务办理时限。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终身责任制、特事特办制度、倒查追责制度,全面实行*策公开、一次告知、网上预约,所有户籍业务办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
7、改进行*缴费支付方式。塔城市公安局在全市户籍派出所和办证大厅窗口依规推行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