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公安消防部队决定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名。其中: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25名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18名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13名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14名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16名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11名
哈密市公安消防支队9名
阿勒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9名
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0名
博州公安消防支队13名
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8名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4名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8名
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5名
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5名
招聘单位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本次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简章制定、岗位审核以及指导协调等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