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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4 18:51:00

根据塔城市辖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为全力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通讯岗1人,财务岗位1人,灭火岗11人。户籍、民族不限,除通讯岗、财务岗外,均为男性,有园林绿化专业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的路线、方针、*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热爱从事消费灭火救援事业;

(四)年龄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退役*人、*府专职队、企业消防队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九)原消防部队退役*人,根据身体素质状况,可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录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

(三)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六)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七)由于各种原因,其*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八)法律法规和有关*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年6月17日--年6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如报名时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治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塔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塔城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测试项目:米、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单项不达标者可参加集训,集训后经测试仍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公示

经*审、面试、体能(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塔城市*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培训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个月,集训期间自行退出或考核不达标者不计发工资。经培训及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塔城市*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合计.63/月,缴纳“五金”.29/月(其中单位缴纳.56元,个人缴纳.73元),其中包含绩效工资元/月,高危补助元/月。

2、学历工资:高中、中专50元/月,大专元/月,本科元/月,研究生/月。

3、取暖费: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一次性发放取暖费元。

4、工龄工资:参加消防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府专职消防员,按照50元/年的标准递增工龄工资。

已聘用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冬季、夏季)。每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调剂

遇有体检、*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通过*审、面试(技能)、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六、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杨景舒

联系-

▌素材来源: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校对:刘幼博

▌审核:金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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