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于12月28日发布。
通知要求,各省市因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
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每年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每年自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其他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各地区可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空气质量情况进一步明确具体错峰生产时间。
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各水泥企业要提前谋划、科学组织,保障水泥市场供应和员工工资福利。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水泥窑、环保设施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工作。
3月26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自年起,陕西省水泥行业每年在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开展常态化错峰生产。
3月11日,*工信厅发布关于对-年*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及电石渣水泥企业错峰置换情况的公告,并公布-年调整错峰生产时间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点击查看)
3月10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号)文件要求,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从江县工业和信息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和省水泥工业协会,年3月10日第一站来到从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对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改企业从3月10日6点-3月29日停窑19天完成一季度40天错峰生产停窑任务。
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限产置换企业清单(第二批)的公示”。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停窑企业(第二批)清单:
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Φ4.5×64m窑年12月19日24:00—4月19停窑;
内蒙古万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线Φ4.8×74m窑年3月7日23:50—4月7日23:50及年4月15日—8月15日停窑,其中错峰停窑31天,回补-所欠错峰时间。
2月25日,河南发布水泥行业最新错峰生产通知,通知要求,水泥熟料和砖瓦窑绩效分级A级企业和粉磨站绩效引领企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实施自主减排;水泥熟料和砖瓦窑绩效分级B级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限(停)产;其他水泥熟料企业、砖瓦窑企业和粉磨站3月16日起恢复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落实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2月,浙江省水泥协会关于印发《年浙江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32家企业,45条生产线,年都必须执行错峰生产,且平均每条窑停窑时间不得少于65天。
2月1日,江西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按要求进行错峰生产,全年错峰生产停窑时间原则上继续按照不少于55天执行,错峰生产时间主要安排在:春节期间、酷暑伏天、秋冬季及重大活动期间分阶段进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错峰停窑时间可适当延长。
1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综合考虑我省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月际变化和企业污染物治理水平,分区域、分等级开展错峰生产。
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等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原则上于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
合肥、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等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原则上于冬季、雨季伏天实施错峰生产。
1月,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哈尔滨市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点击可查看具体错峰生产安排和文件内容。
1月14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因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通知明确了通用水泥和特种水泥的错峰生产安排。(点击查看)
1月14日,结合*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建材行业协会主动配合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各地州(师)市错峰生产时间如下: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伊犁州(直)、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年11月1日至年4月15日;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
巴州、阿克苏地区: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年5月1日至年5月31日。
克州、喀什地区:年11月1日至年3月15日。
和田地区:年12月1日至年2月28日。
1月6日,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华新水泥(渠县)有限公司、四川亿鑫联水泥有限公司、华蓥山电厂三家企业发布关于督促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年11月23日至年3月31日期间,在全县境内所有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自行错峰生产50天,严格执行停产的要求,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智慧水泥编辑整理,持续更新。
近期重点文章推荐
水泥窑全窑定制!这家的耐火材料获多位行业领导点赞!
全国首台套水泥SCR脱硝示范企业获得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重污染天气可不停产!
错峰停产前需加紧生产储备熟料,这个系统能派上大用场!
自动插袋!自动装车!国内首台套袋装水泥包装无人发运系统在金隅成功运行!
5毫克极致收尘成“一带一路”水泥厂新标准
精确的颗粒级配控制是提升水泥性能的有效手段
实力造就不凡品质——丰博科里奥利粉体定量散装秤
人工清库事故不断!“安全生产月”亟需机械智能清库!
废旧除尘滤袋不要再烧啦,有人专门高价回收!!!
新型立磨密封给料系统的应用
气力输送技术在水泥行业的应用
高镁石灰石煅烧优质熟料的生产实践
一家美国水泥厂应用的新型篦冷机技术
回转窑的巡检与维护
助磨剂的选择和使用问题
原料中微量元素对窑筒体的危害
窑头窑尾减少漏风漏料的措施
液压挡轮维修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
水泥的粉磨工艺与颗粒级配和需水量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