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把钱凑好了,现在交钱”,在驻村工作队干部的助力下,孟某将元赔款交到法官手中。
孟某系牛某与孟某系塔城市也门勒乡的村民,因双方车辆发生刮蹭产生纠纷,牛某要求孟某赔偿5800元,双方未能就此事协商一致解决,牛某将孟某诉至法院,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在庭审中互不相让。孟某认为,他自己开车拉的是毛管,就是把牛某的车刮了几道深印子,他们一起去过修理厂,说两千多块钱就可以把车修复好。修车时本人不在场,她花这些钱修车,是讹人。为此,双方就此案未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再次电话沟通,均表示愿意调解。孟某表示愿意赔偿3600元,等几天从毛管厂把钱拿上,就送到法院。但之后,孟某就不接电话了。法官又主动与孟某所在村的驻村工作队联系,工作队干部配合法官找到孟某了解事情原委,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孟某凑齐了赔款。牛某于当日从外地赶到法院,领取了赔偿款。
最终,在工作队的助力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作者:候玉珍
编辑:张倩
审核:张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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